-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基数计算方法的详细说明:
1. 住房公积金基数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具体范围如下:
- 不得低于乌鲁木齐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 不得高于乌鲁木齐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 计算方法
1. "确定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在上一年度内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除以上一年度的月数。 -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月平均工资 = 上一年度工资总额 上一年度月数。
2. "确定基数": - 根据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结合上述住房公积金基数范围,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 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60%的,则按照60%计算; - 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3倍的,则按照3倍计算。
3. "计算月缴存额": -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均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的5%至12%的比例确定。 - 具体比例由职工本人和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5%,举报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构成
自2025年7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应以2024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348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8036元(3348012%=4017.6元,四舍五入后为4018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40182=8036元)。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对外公布的乌鲁木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下限为207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20705%=103.5元,四舍五入后为104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1042=208元)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