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时间详

乌鲁木齐 更新于:2025-04-14 07:11
  • 刘阿姨221559741

    乌鲁木齐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是根据国家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总体要求制定的。以下是对乌鲁木齐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时间的详解:
    1.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乌鲁木齐市制定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
    2. 减免对象: 政策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
    3. 减免时间: (1)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含(集团)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减免失业保险: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免征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含(集团)公司)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3)减免工伤保险: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免征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含(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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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来北往的么

      乌鲁木齐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

      (一)适用对象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领条件

      在我市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三)享受标准和时限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办理流程

      实行“免申即享”,系统自动调整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率,无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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