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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是根据国家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总体要求制定的。以下是对乌鲁木齐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时间的详解:
1.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乌鲁木齐市制定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
2. 减免对象: 政策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
3. 减免时间: (1)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含(集团)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减免失业保险: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免征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含(集团)公司)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3)减免工伤保险: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免征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含(集团)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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