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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我国大陆居民; 2. 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3. 申请人须有合法的赴港澳探亲理由。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1)填写《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3)提交申请人近期的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提交与探亲对象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提交赴港澳探亲的邀请函或证明材料。
2. 办理地点
申请人可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各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4. 办理费用
根据《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办理探亲签注费用为每份20元。
5. 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完整材料后,出入境管理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制作签注。
6. 领取签注
申请人可在办理地点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或选择邮寄服务。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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