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4人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乌鲁木齐 更新于:2025-01-25 16:18
  • 诗酒趁年华67

    根据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4人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以下是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2.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收到面试通知。
    3. 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4. 体检:复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 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6. 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举报
  • 刘阿姨221559741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大专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法学、新闻、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优先;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期间出生,有机关单位或检、法两院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40岁以下);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27日)。

      1. 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阜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院三楼307室);网上报名邮箱:1498039556@qq.com。

      3. 报名资料: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1.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4.各科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分别按照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

      5. 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四)体检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六)公示与录用。

      1. 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公示栏公示。

      2. 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招录人选。

      (七)培训及入职。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阜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不少于15天的培训。试用期二个月,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待遇参照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本地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94-3234032 3234033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举报
  • 逸然782
    举报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