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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攻略——一站式办事指南"
"一、政策概述"
乌鲁木齐市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以下为办理社保补贴的具体攻略。
"二、适用对象"
1. 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 城乡居民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的。 3.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
根据乌鲁木齐市相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如下:
1.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 2.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
"四、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 银行账户信息。
2. "办理地点": -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办理步骤": - 提交材料:携带以上材料到办理地点提交。 - 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 办理举报 -
(一)适用对象
新疆户籍人员或在乌鲁木齐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疆外户籍人员,且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参保缴费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二)申领条件
从事灵活就业且按规定在乌鲁木齐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享受标准和时限
符合条件的个人,按下列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其中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
(四)办理流程
个人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由个人按季度到就业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灵活就业人员或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出具《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认定证明》,经其审核后公示5天,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报区(县)人社局审批,经其审核后,由同级财政局复核,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五)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2.灵活就业证明;
3.《就业创业证》、社保缴费明细(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仅自主创业人员提供)。
(六)申请时限
按季度申报。
(七)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灵活就业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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