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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3. 具有培训能力,能够提供学徒制培训所需的师资、场地、设备等。
4. 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徒制培训计划。
二、申请流程
1. 企业准备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培训计划、学徒名单、培训协议等。
2. 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
5. 企业按照培训协议开展培训,并对学徒进行考核。
6. 培训结束后,企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总结和学徒考核结果。
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培训总结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8.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
三、联系方式及电话
1.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010-12333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培训就业处
(以下为部分省份联系方式,具体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北京市:010-63591515
天津市:022-88188080
河北省:0311-85258888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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